close

大家都知道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
有汽機車都一定要保汽車強制險 來保障第三人(就是你之外的乘客或者車禍對象)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有受傷、殘廢或死亡都可以依法來請求對方承保的保險業者出險(傷害上限20W、死亡200W)

BTW 假如今天自己受了傷 對方卻該死的沒保這個險 那不是死定了!?
首先對方違法沒保要被罰(機車1.5K~3K、汽車3K~15K)

然後 還是可以申請保險的 有一個"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"
http://www.mvacf.org.tw/index.aspx
裡面有詳細的法源、申請須知、流程等等.....

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ray19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